第二单元 第五课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课件-【新教材】高中政治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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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 --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学业质量要求 核心要点提炼 1.列举父母对子女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列举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具体表现。 2.理解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职责的法律规定。 3.明确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4.阐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 5.明确破坏家庭和睦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1.一个目标:家庭和睦。 2.两种义务: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3.两种监护: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4.三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遗弃、家暴、虐待。 --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监护职责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判断说明父母对子女只有抚养义务。 提示错误。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还有教育义务。 课前篇自主预习 --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2.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 (1)适用对象:未成年子女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 (2)目的: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具体履行: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子女的财产利益。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查一查什么是监护制度? 提示指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享有监护权利,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制度的设立完全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课前篇自主预习 --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3.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也是父母的权利 (1)权利与义务统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作为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想一想你还知道哪些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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