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1课时 理解权利义务 崇尚法治精神
第四板块 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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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要求
考点关键词:公民权利、公民义务、自由平等、公平正义
2.3.1 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八下第三、四课)
2.3.2 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下第三课)
2.3.3 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八下第三、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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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八下第三课、九上第二课)
2.3.5 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无)
2.2.5 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做到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不歧视他人,富有正义感。(八下第七、八课)
3.1.5 理解维护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八下第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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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统计
年 份 题 型 考查知识点 分 值
2020 单项选择题
材料题 义务、人身自由、受教育权、公平正义
自由与法治 12分
6分
2019 单项选择题 受教育义务、隐私权、财产权、消费者权利、政治权利 10分
2018 单项选择题 权利义务的关系、消费者权利、政治权利、人身自由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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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题 型 考查知识点 分 值
2017 单项选择题
辨析题 名誉权、知识产权、
消费者权利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6分
8分
2016 单项选择题 消费者权利、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权利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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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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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梳理
关键词1 公民权利
1. 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主体:我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②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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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自由:
①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②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①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②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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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身自由:
(1)含义: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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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不受侵犯:
①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②内容: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4)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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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1)财产权: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2)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物质帮助权:
①内涵: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②形式: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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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教育权:
①内涵: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