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与中华民国的建立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
五色即代表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象征“五族共和”
民国纪年法与公元纪年法的换算
1911年
1912年
民国元年
(民国纪年)
(公元纪年)
1913年
1917年
1915年
民国2年
民国4年
民国6年
公元年=民国年+1911
孙中山被迫对袁世凯妥协退让,表示如果①清帝退位,袁世凯②赞成共和,可以保举他为临时大总统。
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
镇压朝鲜东学党起义
天津小站训练新军
血腥镇压义和团
出卖维新派而获得那拉氏的信任,出卖主权而博得帝国主义的欢心,一直是清政府和帝国主义所倚重的人物。
袁世凯
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下诏退位,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王朝结束。
一个王朝的终结
清帝下诏退位,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王朝结束。
清朝最后一个皇帝——宣统
退位诏书
1.清帝退位
1912年2月12日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一次戏剧的复辟
1912年4月初,临时政府迁往北京,辛亥革命果实落到了袁世凯手中!
胜利果实被窃取
资产阶级革命派软弱性、妥协性
依托在军队中的影响力
对革命派玩弄权术,军事进攻
得到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
对清廷威逼利诱,逼宫退位
袁世凯
为防止袁世凯专权,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
封建社会规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目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皇帝独尊、皇权至上。
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主权在民)
国民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和权利。
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
否定封建等级
防止专制独裁
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
目的:限制袁世凯独裁。
性质: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意义:从法律上宣告了君主专制制度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确立。
否定君主专制
千秋功过后人说
辛亥革命的评价
材料一:凡革命以前所有满清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民国均认为有效。
辛亥革命的评价:
材料二:如果我们将中国传统文化比喻成一棵大树,洋务运动不过修剪了一些枝叶,辛亥革命则相当于将这颗大树砍断了。但是树断了,树墩还在,一般的树只要树墩还在,还是可以萌芽的。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