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0课 欧洲大陆的政体改革
【学习目标】复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理解共和制与君主制的反复斗争,说出《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
【教学重点】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
【教学难点】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
【课前探学】
一 走向共和的曲折历程
1.背景
(1)17、18世纪,法国处在封建君主专制的统治之下,三级议会长期停开。
(2)启蒙运动和美国独立战争的影响。
2.过程
(1)1789年爆发革命,建立君主立宪制。
(2)1792年,废除君主制,建立共和国。
(3)此后,政局不断震荡,政权频繁更迭,政体反复变换。1814年后的三个王朝都实行某种程度的代议制,但无法满足人民要求,导致一次次革命。
二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1.颁布:1875年,议会陆续通过了宪法的全部条文,确立了共和制。
2.内容
(1)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由普选方式产生。
(2)行政权: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国民议会绝对多数票选举产生,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众议院。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的命令须各部部长副署。总统和内阁共同向议会负责。
3.巩固:共和派和人民群众为维护和发展民主共和制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在议会选举中,共和派取得胜利。议会对1875年宪法作了修正和补充。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4.影响:共和制的确立和巩固,使法国社会得到稳定发展。
三 德意志帝国的体制
1.背景(1)14世纪以来,德意志陷入了割据状态,爱国人士要求统一,一些邦国推行联邦制立宪改革。(2)19世纪中期,普鲁士颁布宪法,并在1864年到1870年,进行三次王朝战争,完成了德国的统一。
2.确立
(1)1871年4月《德意志帝国宪法》颁布,规定实行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
(2)主要内容:
实际上是半专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帝国国会具有民主选举的基础,也提供了现代政党的讲坛,但对政府缺少监督权。
(3)评价:普鲁士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传统得以延续。
3.影响
(1)积极: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2)消极:专横统治引起社会不满,并最终把德国拖进了一战的灾难。
【课中研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