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课《国家的结构形式》
第一框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知识梳理
1、 国家主权
(一)国家主权的含义
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律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
国家主权是一种 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利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定或驳回。
(二)国家主权的表现
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国家主权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对外则表现为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
(三)国家主权的重要性
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四)国家主权原则
1、 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
2、 各国一律享有主权平等,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为国际社会之 。
(五)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
2、 中央与地方
(一)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原因(为什么)
1、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 中央政府。
2、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家之内的 ,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
(二)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措施(怎么样)
1、行政区划的产生: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各个国家划分了 。
2、行政区划的影响因素: 、 、历史、地理、 、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
3、各级行政区划都依照 和 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4、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国家 规定的法定范围内行使各自的职责。
5、中央政府:主要负责 、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
6、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 、 等地方性事务。
(三)我国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措施(怎么样)
1、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2、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