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思考:为什么邓小平说中国在主权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就香港前途问题交换意见,全面阐释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邓小平强调:“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国将收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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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第一框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一、国家主权
观看上述视频以及课本P15相关知识,谈谈你对主权的理解?
综合探究Ⅰ
国家主权含义: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律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
一、国家主权
(一)国家主权的含义和地位
2个特征
地位:
(1)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利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定或驳回。
(2)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一、国家主权
(二)国家主权的表现
对内:国家主权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
对外:则表现为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
独立自主的对外交往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
主权独立,不允许任何外来干涉或者侵犯,每个国家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独立地、自主地处理本国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
一、国家主权
(三)国家主权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地位: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
国家主权原则内容:各国一律享有主权平等,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为国际社会之平等会员国。
主权平等的要素
1.各国法律地位平等。
2.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之固有权利。
3.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
4.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
5.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
6.每一国均有责任充分并一秉诚意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相处。
一、国家主权
(四)国家主权的确立
“承认说”
“宣示说”
思考: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吗?
一、国家主权
(五)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权利
平等权
自卫权
独立权
管辖权
指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指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
指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指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
一、国家主权
(五)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的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绝不容许任何国家来干涉自己的内政。
中国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
别国的事情。我们管不了中国的事情,我们就得管。
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牛刀小试:判断下列材料体现了哪些国家的基本权利?
独立权
平等权
管辖权
自卫权
二、中央与地方
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这篇讲话总结了中国的经验,讨论了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其中包括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
综合探究Ⅱ
思考: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二、中央与地方
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
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美国联邦政府
俄罗斯联邦政府
(一)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原因(为什么)
俄罗斯联邦政府
1、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
2、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
二、中央与地方
综合探究Ⅲ
我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结合上述材料,分析并归纳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各自负责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二者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二、中央与地方
行政区划的产生: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各个国家划分了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