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位歹徒在街头行凶,110巡警迅速出击,在刘家院里将歹徒擒获,结果刘家小院的萝卜被踩得一片狼藉。户主刘仁向公安机关提出索赔。他提出索赔要求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受到了所在单位的批评,也遭受到了市民们一致遣责。
刘仁的要求合法吗?为什么他会受到批评和遣责?
合法的。因为《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刘仁受到单位的批评,可能源于单位对单位对法律的不了解,对公民财产权利的漠视和不尊重。
财产的拥有与支配
第二节 我们的财产权利
1、我们的财产权利包括哪些?
(1)、财产的所有权
(2)、财产的继承权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
占
有
使
用
收
益
处
分
的权利.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
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
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
法财产。
(1) 拾到的遗失物;
(2)施工中发现的不明埋藏物;
(3)非法所得,如:赌博、抢、偷、骗….
(1)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收入;
(2)合法房屋;
(3)发表著作应得的稿酬;
(4)存银行获得的利息;
(5)公民依法继承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
公民的非法财产:
读48页《你来帮他》的资料想一想:张民还能向王方要回那只泡泡狗吗?为什么?
这个案例涉及到财产所有权的转变,张民不能要回那只泡泡狗了。
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
10周岁
18周岁
下列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
1、购买福利彩票中的50万元大奖.
5、李明在路上拾到的2万元现金.
4、取得房产证后所拥有的住房.
3、张晓在机关工作时来历不明的12万元.
√
×
√
×
2、存在银行的存款及所获的利息。
√
智力成果也受法律保护
(又称精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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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教材P49案例,回答:
曾娅的起诉请示合法吗?她能否得到补偿?
吴加琪非作者,著作权无从谈起。
曾娅经过自己的劳动,以具体的表现形式使吴加琪的方法形成了一部作品——油印材料,并且没有得到吴加琪的反对,因此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提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遗产
继承权
——是指遗留财产的死者。
——是指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
法财产。不包括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
——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
遗产的权利。
财产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形式
公证遗嘱;
代书遗嘱;
自书遗嘱;
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财产的继承方式之一
小华最近非常伤心,因为他心爱的爷爷刚刚去世。爷爷在遗嘱书里嘱咐小华要用功读书,并在遗嘱里给小华留下了5万元钱作为教育费。
(1)、爷爷给小华留下作为教育费的5万元钱在法律上称作什么?
(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
(2)、小华要继承爷爷的财产,这里是一种什么样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
(3)、小华和去世的爷爷在法律上分别是什么身分?
继承人
被继承人
(4)、财产继承应从什么时间开始?
被继承人死亡时
(1)订立遗嘱时的遗嘱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
遗嘱人立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1、王某有一儿一女,不幸,他最疼爱的女儿因病去世,王某受了打击,思维混乱,经常语无伦次,被诊断为精神病患者。他立下一份遗嘱决定由他死去的女儿继承,这遗嘱有效吗?
他立的遗嘱无效。因为立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精神病患者没有立遗嘱的能力。
2、篡改过的遗嘱、伪造遗嘱、威胁、强迫或者欺骗下所立的遗嘱生效吗?
不生效。因为这些遗嘱都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3、某遗嘱人有两个儿子,他生前立下遗嘱,两个儿子谁能生养男孩就能继承他的财产。如果他死前两个儿子都生养男孩,则可均等分他的遗产。
不生效,因为此遗嘱违反了我国宪法、民法规定男女平等原则,应当无效。
财产继承方式之二
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 父母。
继承权的取得:
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关系。
继承顺序
继承人的范围
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 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遗 产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
遗产分配原则
(1)一般均等原则
(3)照顾原则
(2)协商原则
(4)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
陈某与其妻,有一子一女,儿子陈明在外地工作,女儿陈白与陈某住在单位的公房里。陈某有3间私房,5万元存款,一辆小汽车,并持有1万股某公司的股票,并借给朋友4万元。陈某死后,他的著作又出版了,有5000元的稿费。陈明与陈白因遗产继承发生了纠纷。陈某的弟弟陈木也提出了继承的要求。
1、上述案例中,被继承人是谁?有哪些人可以是继承人?有哪些是遗产?
2、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分配陈某的遗产?为什么?
案例分析:
3间私房5万元存款一辆小汽车1万股股票4万元借出款5000元稿费
遗产
陈
妻
陈明
陈白
3、在什么情况下,陈木能获得遗产呢?
(1)、陈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 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2)、陈某立下遗嘱指定由陈木继承
(3)、陈木对陈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4)、陈明和陈白协商同意。
(5)、陈木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难, 一直依靠陈某扶养。
2、王某和弟弟从小父母双亡,后被李某夫妇收养。长大成人后,王某娶妻张某并生有二子一女,女儿王甲出嫁后,经常回娘家料理家务,照顾老人生活,大儿子王乙婚后另过,对父母从不尽孝道,二儿子王丙是弱智儿童。1997年,王某因病去世。在分配遗产时,李某夫妇、张某、王甲、王乙、王丙、王某之弟均提出继承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对王某的遗产应适用哪种方式继承?
(2)哪些人是法定继承人?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
(3)假如你是法官,你觉得如何分配王某遗产?
法定继承
王某遗产
王丙儿
李某夫妇养父母
王乙儿
从不尽孝道
生活有特殊困难
且缺乏劳动能力
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
王甲女
张某妻
弱智
我的祖父母于今年先后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们生前有四个子女,由于我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叔叔,姑姑们认为只有他们三人是全法继承人,请问他们的想法正确吗?我是否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财产的继承方式 之 三
代位继承
遗赠: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财产的继承方式之 四
财产的继承方式:
4、遗赠
3、代位继承
2、法定继承
1、遗嘱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一般平均分配遗产
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
由被继承人所立
的有效遗嘱获得
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遗嘱人可指定由法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或数人继承,其他
继承人被排除在外
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
行为能力,他的遗产
都可被继承;
被继承人一定要
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
方式
继承
顺序
分配
原则
被继承人的行为能力
签名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在经过成熟的考虑之后,就此宣布关于我身后可能留下的财产的最后遗嘱如下:我所留下的全部可变换为现金的财产,将以下列方式予以处理:这份资本由我的执行者投资于安全的证券方面,
并将构成一种基金;它的利息将每年以奖金的形式,分配给那些在前一年里曾赋予人类最大利益的人。
诺贝尔的遗嘱
比尔·盖茨 的遗嘱
除了给自己的3个孩子每人留下了1000美元和价值1亿美元的家族住宅外,其余98%的财产,将全部留于以他和
他妻子的名字命名的基金会。
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赠:公民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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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立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订立遗嘱时的遗嘱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示
(三)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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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顺序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
姐妹
祖
父母
外祖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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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分配时具体遵循的原则
一般均等原则
照顾原则
协商原则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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