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二课第三节我们也有隐私权(共27张PPT)

20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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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第三节 走向全面小康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2-2013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51.47 MB
发布时间 2012-08-21
更新时间 2023-04-09
作者 solcampbell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2-08-2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2406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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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关注我们的人身权利 我们也有隐私权 材料: 一、一对婚后不育的夫妇,领养了一个男孩,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谁想到14年后,邻居间吵架竟将这个家庭的秘密捅了出去,没有精神准备的孩子被这一事实搞晕了头,离家出走,闹得这对夫妇将邻居告上法庭。 二、一所中学对初中一年级新生进行一项调查,内容涉及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方方面面。当老师在课堂上公开问及谁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谁的家长下岗时,遭到学生们的抗议。学生们认为,老师在班上询问这些问题,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说一说:你的身边有没有发生类似的事情?你又怎么看呢? 说出别人的隐私及在公众场合问及别人的隐私,那就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这是不道德的,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个人隐私权 1、个人隐私 ①定义: 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②包括内容: 个人某些独特的生理特性、心理活动、日记、电话、 信件以及在自己的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等。 ③重要性: 尊重他人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 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 2、个人隐私权 ——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 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材料:张某在与他人斗殴的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并不治而亡,张某也失去了一根手指。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远走他乡隐姓埋名,靠在建筑工地打工维持生活。后来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追捕逃犯的“扫黑”行动,公安部门在互联网上公布了张某的照片以及他的一些体貌特征,特别是他少了一根手指的事实。建筑公司的一名职工在互联网上看到消息后,就向公司领导反映了情况,公司领导就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了张某,最终张某落入法网。张某在被捕的时候心理很不服气,他认为,公安部门在互联网上公布和建筑公司的领导职工向他人泄露他缺少了一根手指的事情,都是对他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想一想:你认为张某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了吗? 为什么? 张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犯。因为他所做的事本身就是违法的。法律保护的隐私权有个关键的定义,那就是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   1、*在银行柜台前设置一米线。   2、*我们的习惯用语:你多大了?你多重?每月收入是多少?  3、*网站将其注册会员的照片、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整理成册卖给某信息公司。   4、*进他人房间先敲门   5、*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宅电话进行监听。   下列行为是否尊重公民的隐私权? 3、法律保护 ——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一般把隐私权包含 在名誉权中。 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 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 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 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现代社会里,社会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程度日益加深,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来越发达……保护隐私已经越来越难。 人们保护自己隐私的愿望却越来越强烈! ②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 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 诬告陷害。 ③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 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④邮政法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阅他人信件。 ⑤律师法规定:律师对于业务中接触到的个人隐私有 保密责任。 4、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就是尊重未成年人 的人格尊严。 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 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 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 所、照片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③家长或老师应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 1 法律是否保护公民的所有隐私呢? 法律保护的是: 不妨碍他人、不危害社会的隐私 那些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隐私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加以干涉和揭露: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 1 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住宅电话进行了监听,发现了犯罪事实。李某认为警方这么做是侵犯他的个人隐私权。 你们觉得李某的想法对不对?为什么? 火眼金睛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作为生育、抚养孩子的父母为了子女的身心健康,有权翻阅子女的日记。   每个人都具有独立人格,子女并非父母的附属物,未经允许,孩子的日记家长不得翻阅。 父母擅自翻阅儿女的日记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如何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1.psd 2.psd 讨论:你对小李的行为有什么看法?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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