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2 积极维护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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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天地
一、正确认识人身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
1.人身权的含义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的类别和内容
人身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民事权利,
分为一般人格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平等)
具体人格权(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
(2)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它包括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荣誉权。
①亲权,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
②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
③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其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相享有的民事权利。
我是大律师之
我的团队
组建一支律师团队,并为自己的团队起一个名称,设计一个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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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康俱可贵
6岁男童小区被狗咬身亡,谁该为孩子的死负责?
2017年4月16日下午4时许,6岁男孩昊昊在芜湖市镜湖区美加印象小区内,被一条黑狗扑倒后咬伤面部。随后昊昊被送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进行面部治疗、整形手术。第二天上午,昊昊在镜湖区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仅仅过了8天,昊昊身上出现了一些发热嗜睡等异常症状,后经南京两家医院会诊,被诊断为狂犬病。5月22日凌晨,昊昊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随后,昊昊的父母将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
案件审判结果
事件发生后,昊昊父母佘超和杨发冰,将狗主人李某某和牟某某,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和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起诉至镜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5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791384.62元。
2018年7月11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起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同年8月3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一、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超、杨发冰各项损失合计273102元;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