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段太尉逸事状
唐宋八大家散文选读
柳宗元
第一部分:知人论世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11月28日),字子厚,汉族,河东(现山西运城永济一带)人, 唐宋八大家之一,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世称“柳河东”、 “河东先生”,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并称为“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
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诗。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有《河东先生集》,代表作有《溪居》《江雪》《渔翁》 。
作者介绍
本文写于唐宪宗元和九年(814)柳宗元贬居永州时,是作者给当时在史馆任职的韩愈修史时作参考的。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十月,泾原节度使姚令言的部队在京师哗变,德宗仓皇出奔,原卢龙节度使朱泚被叛军拥立为帝。段秀实当时在朝中,他坚决反对朱泚称帝。一次被召议事时,他突然用手中的笏猛击朱泚的头部,同时唾面大骂朱泚“狂贼”,后被害。柳宗元对段秀实的忠勇行为深表敬仰,可是朝中却有人散布流言,说段秀实的这一举动是“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柳宗元对此极为愤慨。他深知段为人一贯刚直,“遇不可,必达其志”。为了让人们了解段秀实,说明“刚勇”完全是段的自身的性格,因此,作者写作本文,用事实说话,使流言不攻自破。
写作背景
4
文章取材于真人真事,通过三件逸事,一写其刚勇,一写其慈惠,一写其清节,三者交相辉映,塑造了一个不畏强暴、关心人民、临财而不苟取的封建时代正直官吏的形象,同时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丑恶现象也有所揭露,具有一定的认识意义和史料价值。
第二部分:初读课文
逸事状
“状”,又称“行状”,一种文体,记述某人生平事迹。“逸事状”是“行状”的变体。二者的不同在于“行状”全面介绍一个人的生平事迹,“逸事状”则只记录逸事(即正史未载之事)。
“逸事状”的特点:只录逸事,力求典型,抓住两三件事写。所写之事应详细、确实,不可道听途说。行状一般只褒不贬,与史传不同(史传求全面)。这与写作目的有关。史传是对一个人的一生作全面评价,而写逸事状的目的有三个:使史官录用,希望修史时为死者作传;向朝廷报告,为死者请求谥号;为死者写墓碑之文提供素材。逸事状有固定格式:在文末写作者名字及写作目的。
了解文体
7
1.读准字音
(1)泾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