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目标感知
1.知识目标
知道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宪法原则;懂得宪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知道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公民的要求,以保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现;了解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2.能力目标
能够分清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提高法律意识、是非判断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对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实现中的作用有明确的认识,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
重难点感知
重点
宪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难点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我们生活在一个安定、和谐、美好、幸福的国家,法律就是我们身边的守护神,它们用其威严捍卫着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而宪法则是这些守护神的统帅。今天,让我们走进宪法、学习宪法捍卫宪法,了解谁规定了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又怎样保障我们生活的安定、和谐、美好、幸福。
(设计意图:以问题导入能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进而深入了解宪法的相关知识。)
二、讲授新课
目标导学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活动一:了解国徽悬挂何处
探究:(1)你知道我国哪些国家机关和场所悬挂国徽吗?
(2)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要悬挂国徽?
(3)为什么我国很多国家机关的名称里有“人民”二字?
提示:(1)人民法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人民大会堂、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外交部、天安门城楼。
(2)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根据我国国徽法的规定,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都在悬挂范围之内。
(3)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设计意图:引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主人翁意识。)
活动二:结合宪法的节选内容,思考问题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カ属于人民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对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