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第1框 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知道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体会人民代表大会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感悟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能力目标:运用事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提升在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小组讨论、情境体验提高合作学习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知识目标: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理解并记住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教学难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教学过程】
一、预习导学(根据预习提纲,在书中标注相关问题及层次,完成填空)
目标导学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 。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怎样的?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 ,也受它 。
目标导学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