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不打工小偷”周某出狱,遭网红公司争抢
——流量时代,该有怎样的价值担当
争抢“不打工男”,这些公司病得不轻——人民网评
“不打工男”遭网红公司争抢,先别忙着喷——红辣椒网评
网红公司欲签约周某,未来如何引导是关键——红辣椒网评
不打工男成网红?流量为王也需价值担当——红辣椒网评
三十家网红公司“求贼若渴”过于病态了——天府时评
网红公司争签“网红小偷”,扭曲价值观值得反思——红辣椒网评
300万签约“网红小偷”,别拿“丑恶”换“流量”
——天府评论
“网红小偷”需要的是帮教不是消费——四川在线
争签“不打工男”,网红公司要有底线——齐鲁晚报
争抢“不打工男”,这些公司病得不轻
人民网评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36岁男子周某,因盗窃四次入狱,而这样一句话却让其变成了网红。在其出狱后,竟然有超过30家网红经纪公司希望与周某签约,200万、300万的签约价都有人提过。如此荒诞!
在互联网语境中,周某的这句“名言”,瞬间便被解构,变出了多少表情包与段子。仿佛这是多少加班白领、奔波打工者、头秃程序员的心声,道破了“人生的困境”。
不过,这种集体无意识的狂欢式解读,显然没有“直面惨淡的人生”。周某的人生,如何能在嘻嘻哈哈中被完整地呈现?“不可能打工”的表情包,又如何会与周某嘴里说出的是一个内涵?只是,网红经济已经无暇分辨这些,迫不及待地要把他推上网红之位,收割一波流量,快速变现了。
复盘周某的人生,确实有些沉重:小学文化,无业,自称喜欢赌钱,有时输到一分钱都不剩,没有钱之后就偷窃电动车,然后拿着赃款出入KTV、玩游戏机,也因此入狱四次。他背负这样的人设,未来却有可能携着两三百万的签约合同,成为聚光灯投射的网红,刷新着各路热点热搜。这样人生走向,周某恐怕没想到,公众也没想到。
当然,不是说刑满释放人员不能获得新的人生转机,而是周某眼下这个被网红公司奉上的转机,透着机会主义式的虚无。这不像是人生的自新、精神的振作,相反更像是消费自己的历史,赋予违法犯罪的事实以娱乐化的意义,更会把本是常识的人生导向变得晦暗不明:人生,究竟该脚踏实地,还是该无所顾忌,乃至凭借不甚光彩的机遇平步青云、百万签约呢?
其实,这种抢热点式的造网红,出现过不知凡几,但往往泡沫散去得也快。比如前段时间的“沈大师”,更久之前的“犀利哥”,一时之间风光无两,后来都近乎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