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10 法律伴我们成长
1.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特殊保护。
2.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位一体,构筑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
3. 我们要树立法治意识,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5.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与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
6.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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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为我们护航
1. 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P96~97)
(1)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侵害的原因)
(2)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2. 我国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的法律(P97)
(1)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2)其他法律:宪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
3. 对未成年人的四大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P99)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位一体,构筑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1)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包括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个阵地,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2)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学校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3)社会保护:是指国家、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社会保护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4)司法保护: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内的广义上的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4. 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