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1.1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第 1 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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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学习目标
1.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2.知道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认识到我国人权的主体和内容都十分广泛。
3.了解国家在立法、执法、监察、司法和守法等活动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
预习问题
题块1
题块2
真题突破
1.(2019年中考浙江省金华卷)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脱贫成就震惊世界。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从1978年到201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4亿人,2018年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7%.从践行我国的宪法原则的角度看,这体现了( D )
A. 共同富裕
B.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 共同繁荣
D. 尊重和保障人权
疑问疑惑:
基础过关
P2 1.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P3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确定国家性质: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P4 4.宪法规定的我国的经济制度保证了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P4 5.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P5 6.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它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P6 7.在我国,人权主体很广泛: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8.我国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包括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P7 9.现代法治国家立法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P7-8 10.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