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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鸿茅”发社会责任奖项需要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
南方都市报 12月25日
由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2019年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近日在京举行,鸿茅药业、鸿茅药业某副总裁分别荣获“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和“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荣誉称号。
消息一出,立即激起了舆论热议。
一个行业协会颁奖引发公众关注,当然还是因为鸿茅药业的名声太大了。2017年底,广州医生谭秦东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因为购买药酒的往往是有心脏病和糖尿病的老年人,而他们原本不适宜饮酒。这篇阅读量只有2000多的文章引起鸿茅药业方面的强烈反弹,2018年初,谭秦东被“跨省抓捕”,成为当年的焦点事件。
应该就是从那个时候起,“鸿茅”两个字刻在了公众的记忆里。现在,“鸿茅”获奖,让这个企业又一次站到了舞台的中心,也等于激活了人们的记忆。而这一点应该正是舆论对“鸿茅”获奖消息反应激烈的原因。
假设一下,如果这次“鸿茅”是因为赢利能力强大或者内部管理高效而获奖,非议的声音肯定会小得多。相比之下,“社会责任”四个字的分量就太重了。尽管据媒体报道,同时得奖的“鸿茅”副总裁在会上分享了企业精准扶贫、社会公益方面的实践,相信这家企业在2018年的确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过一些工作,但由于谭秦东事件同样发生在2018年,更因为企业在谭秦东事件中的作为给了公众强烈的刺激,将“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这样的冠冕授予“鸿茅”,在公众那里,至少在观感上会引来极度不适。
一家媒体的评论说得好,“鸿茅药业获‘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奖’是对社会的冒犯”。立论依据何在?很简单,如果多数网民都认为自己的情感受到了某一事件的亵渎,那不就是对社会的冒犯?
据报道,围绕“鸿茅”的获奖争议,中药协会方面给予了回应,要点有二:一曰“不要盯着人家的过去不放”,二曰评奖有标准,“但不方便透露”。“不要总盯着人家的过去不放”,原则上自然没错,但“鸿茅”药业的过去之所以会被舆论盯着不放,则事出有因。
在谭秦东事件之后,《经济日报》曾经刊发文章,引用专家的话说:“现实中,鸿茅药酒通过广告宣传,不断弱化药品属性、强化保健功能,一定程度上模糊了药品与保健食品的边界,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甚至会危害公众健康”,同时表示,即使事件了结,“但有关鸿茅药酒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违法广告等问题各方依然高度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