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兰州一中2019-2020-1学期期中考试试题
高三语文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班级、姓名写在答题卡指定的地方。
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请核对答题卡粘贴的条形码是否本人,考试结束后,只交答题卡。
4.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诗言志”,历来被我国诗人视为指导文学创作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中国古代诗歌理论领域的开山纲领。作为一种文学观念,《诗经》在对作诗目的的叙述中就有“诗言志”的萌芽,明确提出“诗言志”的是《尚书•尧典》:“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作为一种理论概念,“诗言志”最早大约是出自《左传》记载的襄公二十七年赵文子对叔向所说的“诗以言志”。到了战国时代,“诗言志”的说法就比较普遍了,这个时期各家所说的“诗言志”含义并非完全相同,但占主流的还是指思想、抱负和志向,带有强烈的政治和伦理道德倾向。[来源:Z,xx,k.Com]
汉代,“诗言志”的内涵开始发生了变化,加入了情的内容。先秦的“志”到了两汉,主要指志向抱负和情感相融合,情理结合。孔颖达明确提出了“情志一也”:“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汉代将情志作为一个统一体来看待,其意义在于,中国历史上向来有“言志”与“缘情”的分别,道学家往往割裂二者,导致对各种情感抒发的抹杀。而汉人的情志统一,一来是合理的,并且出现了诗歌创作上汉魏风骨的伟大成就,成为后世的典范;二来对后来“缘情”说的兴起起到了示范作用,因此在文学批评史上有重大理论意义。
汉魏之后,特别是六朝时期,诗歌创作则朝向重情的方向发展。陆机《文赋》提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指出:“诗者,持也,持人情性。”这些观念的提出,反映了诗歌创作从“言志”到“缘情”的变化。“言志”的“志”在汉代虽然也包含着“吟咏情性”的因素,但是,这种“情”只能是符合“礼义”之情,这种“志”也在儒家政教怀抱的范围。而六朝的“缘情”说目的在于突破儒家“礼义”的束缚,自由地抒发自己的感情,不再囿于儒家政教怀抱的“志”,而自由地表现自己的愿望与要求,而且“情”甚至反过来包含了“志”。刘勰提出了“为情造文”之说:“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