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章 《有理数》知识点总结
晏祥喜老师编写
1.1 零的意义不仅表示没有,相反意义的量负数表示。
零的意义不仅能用来表示没有,还可以表示一个分界,人们为了表示某些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发明创造了负数。
1.2.1 世间实数分两类,整数分数称有理。小数无限不循环,将其统称无理数,表现形式有三种。
世界上实际存在的数分为两类,分别是有理数和无理数,整数和分数成为有理数,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以化为分数。无限不循环的小数称为无理数,它在考试中常常有三种表现形式。
1.2.2 实数分居数轴上,有理无理都对应,左小右大依次排。数轴具有三要素,原点方向单位长。
有理数和无理数都可以表示在数轴上,它们从左到右,从小到大依次排列,数轴具有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
1.2.3 符号不同称相反,不离彼此成双现,关于原点成对称。数前加负得相反,零的相反是本身。
只有符号不相同的两个数互称为相反数,它们不能离开彼此单独存在,且在数轴上它们分居原点两侧,到原点的距离相等,且关于原点对称。在一个数前面加上“—”号,就得到了这个数的相反数,零的相反数是零本身。
1.2.4 数到原点之距离,称为它的绝对值。绝对值有非负性,负数绝对取相反,非负绝对取本身。负得越多,其值越小。
一个数在数轴上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这个数的绝对值。绝对值是绝对不可能为负数的,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不是负数的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负数比较大小,负得越多的数越小。
1.3.1 同号相加一边倒,异号相加大减小,符号跟着大的跑。
同号的两个数相加直接用数字相加,异号的两个数相加直接用大的数字减去小的,计算结果的符号总是跟数字的大的数符号一致。
1.3.2 若要减去一个数,变为加其相反数。
减去一个数,就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1.4.1 两数相乘,同正异负。多数相乘,奇负偶正。乘积为一,互为倒数。
两个数相乘,把数字直接相乘,结果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即可。若有多个数相乘,数一数其中负数的个数,如果是奇数个结果是负的,如果是偶数个结果就是正的,再把数字全部乘起来作为结果的数字即可。如果两个数乘积为一,则它们互为倒数,因为倒数乘积为1,所以互为倒数的两个数肯定是同号的。
1.4.2 如需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其倒数。分数线,表除法。
除以一个数,就等于乘上这个数的倒数
1.5.1 多个相同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