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中思想政治 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六 法律救济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证据的含义、种类及如何举证。
2、理解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归属。
能力目标:
1、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2、培养收集、处理信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培养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树立尊重法律、尊重法律程序的意识。
2、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精神,尊重事实,尊重客观实际。
二、重点: 证据及举证责任原则 。
三、难点: 理解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
根据教学目标和重难点,自主学习,建构思维导图。
阿里巴巴员工“病假旅游”案
阿里巴巴公司以丁佶生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请病假后赴巴西旅游,恶意欺骗公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法院起诉解除劳动合同。阿里巴巴提供了一些事实证据:有京海劳仲字(2013)第6557号裁决书、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丁佶生申请病假的电子邮件、《阿里集团员工纪律制度》、《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谈话录音、网页截屏图、视频资料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丁佶生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手册、医疗费单据及病休两周的证明等证据材料。在阿里巴巴公司未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丁佶生就诊情况属实,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探究问题:阿里巴巴认为去巴西度假员工恶意欺骗公司是事实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为什么不支持?
合作探究一
我国法律主张的以事实为根据,指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二者并不完全是一回事,阿里巴巴认为去巴西度假员工恶意欺骗公司是客观事实,但阿里巴巴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即客观事实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所以法院无法支持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最终败诉。由此可见,决定官司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阿里巴巴公司不服一审、二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阿里巴巴公司提供了公司询问丁佶生出国事宜时,丁佶生表示其并未出国,并回避休假地点和前往巴西期间的行程,回避是否遵医嘱接受适当的治疗或疗养等相关问题的谈话录音。根据上述事实和一审、二审的相关证据,高级法院再审认为应当遵循民法基本原则,丁佶生在阿里巴巴公司向其了解情况时拒绝提供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