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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5 公民的政治生活
易错点1 不能正确认识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2018·全国3卷文综)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象征。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明确国歌使用的禁止行为,对违反规定情节恶劣的予以处罚。国歌法的颁布实施,旨在
①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
②提高国歌的政治地位
③维护公民的文化活动权
④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错因分析】自由是相对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准确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是做错本题的原因。
【答案】B
【解析】本题以国歌法的颁布实施为切入点,考查了考生对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知识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强调了国歌的法律地位,而非政治地位,②排除。国歌法的颁布实施,旨在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监督、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并非意在维护公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①④符合题意,③不选。故选B。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主要有: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们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依法有序参与选举,既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最重要方式,也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最重要途径。)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具有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国籍的公民。
选举的程序:选民登记、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产生、代表选举。
②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依照法律规定以多种形式表达和宣传自己的思想见解;
③我国公民享有对人民代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在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相辅相成。
①权利和义务不可分,有两层意思:
一是没有脱离义务而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承担的义务。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任何人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既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履行义务。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或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不存在的。
二是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满足权利的实现。也就是说,公民享受权利需要条件,这个条件的实现要靠履行义务来创造,如果没有履行义务,那么权利就失去了它存在和实现的基础。
②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承的:
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的权利,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就可以激发主人翁责任感,从而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公民更自觉地履行义务。
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必然促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反过来又为公民享有和行使各种权利创造必要的条件。因此,不能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
要求:珍惜公民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原因:在我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一致。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权利意识不断高涨,法治意识却很淡薄,严于律人,宽以待已,珍惜自己言论自由却随意上网谩骂;重视自己的诊疗机会却“医闹”滋事。权利如果不能正确行使,就可能变成诱发争端的导火索,这对公民的启示是
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感
③充分行使政治自由,表达意愿
④依法有序参与,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易错点2 不能正确认识各种选举方式的优点与缺陷
(2017·天津文综)在2016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针对较为普遍的人户分离现象,深圳实行了本市户籍选民可以自由选择在户籍地、工作地和居住地登记的办法,并通过网络实施选民资格转移,方便选民就近登记。这一做法
A.扩大了选民直接选举的范围
B.确保了选举结果体现每个公民的意愿
C.保障了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
D.发挥了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错因分析】不能准确识记、理解并区分各种选举方式的优缺点,是做错本题的关键。
【答案】C
【解析】本题是以2016年的县乡两级的人大换届选举为背景材料,在我国,乡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而县级则实行的是间接选举,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B的说法也是错误的,选举体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意愿,D的说法与材料不符合,所以本题选C。
《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相比的优点是
①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②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
③能更真实地反映民主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