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科目课堂教学设计
课题
6.1国家权力机关
时间
教师
二次备课
相关课程标准内容:
本课所依据的《中小学法治教育专册教材编写建议》的相应部分是“内容设计”中的“初步了解国家机构的职权”。
教材内容/学情分析:
《国家权力机关》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八年级下学期第三单元《人民当家做主》中的第六课第一框题的内容,在此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我国的基本制度的内容。本课是对前面内容的延伸和深化,是人民当家做主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中考的考点。
八年级的学生对国家权力的运行还没有清晰的认识,不清楚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表现,对国家权利机关的概念及其职权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的学习。通过本节课的学习,让学生了解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职权主要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
学习目标:
1.通过自学结合视频,能识记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能结合案例,能分析和区别出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职权。
教学难点: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环节
教学内容
教学策略
预设时间
导课
新授课
出示自主学习题目(小组合作完成)[来源:学。科。网]
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什么?具有哪些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国家权力机关怎么产生?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大的地位是怎样的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4、对照中央,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