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6.1 国家权力机关19PPT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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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6.1 国家权力机关 灵魂三问 我国权力机关是什么? 具有什么样性质和地位? 有哪些职权?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新知探究 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性质) 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地位)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性质)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人大与地方其他机关的关系)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最高人民 检察院 最高人民 法院 国务院 中央军事 委员会 各部委员会 国家监察 委员会 中央国家机构系统简表 我是老大! 新知探究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材料一: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继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后,我国宪法迎来的又一次修改! 材料二: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传来重磅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国家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一、立法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法律的“立、改、废” 二、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的选举、决定、罢免 三、决定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除了一、二之外的国家大事,如重大纪念日、节假日、改革、规划、预算等。 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 四、监督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 人大的职权≠人大代表的职权 立法权 任免权 决定权 监督权 审议权 表决权 提案权 质询权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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