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八 理解权利义务
中考考纲
28.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9.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31.懂得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33.知道公民的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不容侵犯,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
34.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考点分析:重点是建议权、监督权、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还没有考查,要高度重视。本考点内容一般是考选择题,也有可能作为主观题的一个知识点来考查。财产所有权近年未考,要重视。本考纲内容考选择题。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是中考常考内容,务必掌握。本内容很可能考主观题,“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角度去分析”。
复习指导
请同学们结合《中考解读》,完成下列任务。(3分钟)
1.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2.公民要履行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3.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4.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5.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政治权利(基础)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监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和检举权
财产权:占有、使用、受益 和处分权
劳动权:权利和义务
物质帮助权
政治权利
和自由
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
一、
公
民
基
本
权
利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拘禁、逮捕、剥夺或限制自由和搜查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侵入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文化权利:受教育权(也是义务)、文化权利
其他权利
经济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非法剥夺或限制、非法搜身)
名誉权
荣誉权
肖像权
姓名权
隐私权
(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最基本、最重要)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生命健康权
(最根本、首要)
补充
1.名誉权:人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荣誉权:公民依法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3.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侵权:以营利为目的、恶意毁损、玷污、丑化;人身攻击)
4.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5.隐私权: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1.什么是受教育权?
(1)受教育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教育的地位(或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3)保障政策: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
★★2.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补充】
(1)我们应学会运用法律,坚决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2)我们要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要做到:
①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
②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③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④不断提高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补充:
1.财产继承权: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①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2.智力成果权即知识产权,诸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利等的总称。
(考点34)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补充】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 (人身+财产)
知情权(真实情况)
公平交易权(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
自主选择权 (去哪买、买谁的、买还是不买)
依法求偿权(获得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①消费时,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
②侵权后: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