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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考政治热点专题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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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回放】
材料一:2018年10月27日,平乐镇一中学生黄某某、陈某某、莫某某和社会青年祝某某将被辱学生童某某带到鱼花塘后一个巷子进行欺凌,面对众人的欺压,童某某从始至终都没还手,一直沉默不语,偷偷抹眼泪。更令人气愤的是莫某某录像并将视频发到班级Q群里,然后扩散。
2019年2月28日,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发生一起女学生被殴打、侮辱的视频引起了社会广大的关注,给社会带来极其严重不良影响。
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75起。发生地既有大型城市北京、上海,也有欠发达的广西、云南,从东北辽宁到南端省份海南都有发生。
2018年5月,广西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明确中小学欺凌的定义,提出处置要求。
材料二: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邱浩)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给受害人身体和心理造成很大伤害。日前市教育局召开的2019年桂林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强调,要把校园欺凌作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中的重点来抓,适时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和反校园欺凌行动,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与教材结合】
1、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弱,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特殊保护;
2、法律具有规范和保护作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保护;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性约束力,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5、我们应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律信仰,依法办事,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6、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应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7、珍惜美好生活,认清违法犯罪危害,远离违法犯罪;
8、我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遇到不法侵害时保持冷静,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9、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不能超越法律界限,不得损害其他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