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也不应该有生存空间
【素材回放】
北京疾控中心日前发布的《2018年互联网烟草营销数据监测报告》显示,青少年用户众多、监管相对缺位的互联网平台,成为烟草营销的重灾区。2019年4月16日,某报刊发报道《小红书APP现9.5万篇涉烟软文》,小红书就此回应表示,反对任何形式传播烟草,并已经下线了所有提及烟草的笔记。
相对于过去,现在的烟草广告已经发生明显变化了。首先体现在媒介上,过去一些大头,比如传统媒体和户外广告,已经很少看到烟草的身影了。而目前,烟草广告更多从线下向线上转移,互联网已经成了重灾区。
烟草广告的变化其次体现在形式上。过去的烟草广告,显得简单直接,有的直接就是一根点燃的香烟,然后大讲其品质和代表的文化,现在的烟草广告,已经很少看到烟头,甚至连烟都看不到。本次监测中发现了大量的烟草广告和促销相关情怀软文信息和伪科学信息,通过渲染烟草与爱情、友情、亲情之间的关系,传播烟草信息,美化吸烟行为,提升公众对烟草品牌的认同度。这就是一种包装术。
【素材解读】
在原来烟草的广告较为简单,而现在多数都开始写软文或使用一些文字情怀来提升药草的销售认同度,其实这只是一种对于大众展现的包装术。如现在较为常见的不见烟头形式的广告,而多数人对于这类广告还不知道其危害的程度,其实这类广告的传播方式较为特别,厉害之处在于跳过了对烟草没有危害的关键,直接宣扬烟草是一种文化,但是当烟盒上贴的标签,吸烟有害健康,也就使很多人忽视。其实对于烟草不管什么形式的广告,在广告法规定都是违法行为,而对于一些不见烟头类的烟草广告,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特别对于现在网络的发达和传输能力。尽量的避免受到这些广告的影响,以免使互联网也成为了烟草广告的大草原。所以应把一些媒体加载监管范围,别让烟草成为特区。
【适用话题】
监管 隐蔽性不容忽视
消除烟草广告对青少年的侵蚀需要硬监管
烟草广告尤其是软广告带来的恶果不容小觑
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渗透力强,警惕烟草广告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对于媒体和平台来说,必须承担起自身的责任。有些自媒体也是烟草广告和软文的重灾区,应该把其纳入到监管范围,不能让其成为“烟草特区”。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强化平台责任,不要放任“烟草情怀”在网上泛滥成灾
烟草行业更应该以维护公共利益、呵护女性青少年的最大诚意,恪守法律底线,履行法律义务,自觉改变自己的营销方式
消除烟草“软广告”,需要“硬监管”。一方面,修订完善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像管理传统媒体烟草广告那样,管好管住新媒体广告,另一方面,适应新媒体发展,不断升级监管手段
大量的软文信息和伪科学信息,通过渲染烟草与爱情、友情、亲情之间的关系,企图美化吸烟行为,提升公众对烟草品牌的认同度,将其包装成一种“文化观”或“生活观”。当抽烟行为贴上了这种标签时,烟草对身体的危害,也就自动被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忽视了
【素材锐评】
要警惕"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
当前烟草广告更多表现为“不见烟头”,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危险级别就低。经过多年的努力,很少有人不知道烟草危害,即便瘾君子也不是“无知者无畏”。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其厉害之处在于跳过了烟草有没有危害这个关键,直接宣扬一种文化观、一种生活观。而当抽烟贴上了这种标签时,烟草对身体的危害,也就自动被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所忽视了。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广告,不管发布在何种媒介上,都是违法的。《广告法》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的广告。换言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也不应该有生存空间。
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极具危害性,也因其隐蔽性,给监管、查处和遏制带来了难度。如果把监管的视线落到每一条广告上,进行点对点清除,确实具有很大的难度。但要看到,所有的烟草广告,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都会最终落脚到媒介和平台上。谁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对于媒体和平台来说,必须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哪怕自媒体,也不能置身事外。
现在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很多平台宣扬自己的算法厉害,技术先进;另一方面,面对平台上出现的一些乱象,种种技术似乎都成了“聋子的耳朵”。这不禁让人想到,这其实不是技术的问题,还是价值观的问题。无论是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还是其他一些乱象,都应该强调平台责任,要从源头上通过技术设立防火墙。如果一家平台出现了大面积失防,则应该追究责任。
相对于赤裸裸的烟头,这些不见烟头的烟草广告,隐藏性强,危害性大,特别是互联网,不应该成为烟草广告的大草原。现在,应该是到了强调平台责任的时候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