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一节 经济仲裁-《经济法基础知识》早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

2025-05-30
| 2页
| 77人阅读
| 1人下载
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中职
学科 职教专业课
课程 经济法律法规
教材版本 -
年级 -
章节 -
类型 备课综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96 KB
发布时间 2025-05-30
更新时间 2025-05-30
作者 财会中职通
品牌系列 上好课·考点大串讲
审核时间 2025-05-30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2365995.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编写说明:考虑到中职学生在备战对口招生考试过程中,存在知识碎片化、记忆不牢固等学习难点,本晨读清单由一线老师紧密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考试大纲与课程教学内容精心编制而成。清单内容紧扣《经济法基础知识》核心考点,帮助学生在晨间黄金记忆时段,快速抓住重点,高效记忆,旨在激发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习惯,强化知识储备,为顺利通过对口招生考试,进一步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筑牢根基。 本节是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经济法基础知识》早读清单的第十五章第一节,依据《经济法基础知识》第十五章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第一节经济仲裁编写而成。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早读清单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十五章 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第一节 经济仲裁 一、填空题 1.仲裁的核心是(当事人自愿提交争议至非官方仲裁庭裁决并受其约束)。 2.仲裁的六大特征包括(私密性)、(灵活性)、(自主性)、(国际性)、(快捷性)、(执行权在法院)。 3.仲裁的保密性体现在(不公开审理),而诉讼通常(公开审理)。 4.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但(婚姻、继承、行政争议)不可仲裁。 5.仲裁自愿原则必须以(仲裁协议)为前提,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仲裁的基本制度包括(协议仲裁)、(一裁终局)、(回避制度)。 7.一裁终局制度规定裁决后(不得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8.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为(3名仲裁员合议庭)或(1名独任仲裁员)。 9.仲裁员任职条件之一是从事(仲裁、律师、审判员工作满8年)或具有(法律高级职称)。 10.仲裁委员会设立需(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成员中(法律、经济专家)占比不低于2/3。 11.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12.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仲裁庭,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缺席则(缺席裁决)。 13.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效力(等同),需(双方签收)后生效。 14.仲裁裁决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一方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15.中国仲裁协会是(自律性组织),负责监督仲裁员的(违纪行为)。 2、 简答题 1.仲裁与诉讼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仲裁私密、一裁终局、自主选仲裁员;诉讼公开、两审终审、法院强制管辖。) 2.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排除法院管辖权、约束争议必须通过仲裁解决、作为申请仲裁的必要条件。) 3.仲裁庭组成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协商选择3名仲裁员或1名独任仲裁员;未达成协议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第十五章 第一节 经济仲裁-《经济法基础知识》早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
1
所属专辑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