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个人所得税(同步教案)《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4-09-09
|
11页
|
164人阅读
|
2人下载
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职教专业课 |
| 课程 | 经济法律法规 |
| 教材版本 |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 |
| 年级 | 高一 |
| 章节 | 第七章 税收法律制度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税收法律制度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 |
| 学年 | 2024-2025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99 KB |
| 发布时间 | 2024-09-09 |
| 更新时间 | 2024-09-09 |
| 作者 | Lin_Dny |
| 品牌系列 | 上好课·上好课 |
| 审核时间 | 2024-09-09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7282084.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经济法》教案
课 题
个人所得税
课 型
新授课
课 时
5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个人所得税作为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增强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教材内容主要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纳税人、应税所得项目、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以及税收优惠等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但内容属于理论性总结内容,缺少案例支持,尤其是对于综合所得计算较为简略,不利于帮助学生理解,需要教师在讲解过程中进行补充并结合大量案例计算配合学生学习。
学情分析
授课对象是中职会计专业二年级的学生,大部分学生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课税对象、税率等基础知识掌握较好;同时大多数学生采用自主学习和小组讨论相结合的学习方法。但部分学生缺乏主动性,对课程内容的兴趣不高,需要教师加强引导和激励。
学习目标
知识与技能: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税收减免等基本要素,并能够准确解释和应用相关规定,熟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申报缴纳。
过程与方法:
培养学生分析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能力,能够结合具体案例,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分析和判断。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培养学生对税收制度的认同感和责任感,认识到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
学习重难点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个人所得税税目;3.个人所得税计算;4.个人所得税减免。
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
课前准备
配套PPT、课堂检测习题
教学媒体
电子白板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活动一:
创设情境
生成问题
PPT展示个人纳税案例
★教师通过PPT展示案例,介绍个人纳税情况。
阅读案例材料,根据教师讲解认识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形。
设置情景案例,介绍个人的纳税案例,激发学生对税法的学习兴趣,建立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
活动二: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1、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教师向学生讲解个人所得税时,带入教师个人工资案例进行讲解。
(一)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3.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二)非居民纳税人
1.不符合居民个人判定标准的纳税义务人
2.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教师从是否有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维度,通过黑板图画给学生介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分类,并通过个人案例来进行讲解,给出例题,要求学生进行选择。
(3) 是否在中国境内纳税
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教师通过PPT展示该案例,并且给每一个单项内容进行讲解,让学生知晓。
2、 个人所得税税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
★教师讲解工资薪金所得时,注意从是否是正式雇佣入手,带入教师个人案例进行讲解,让学生认识工资薪金的征收范围。
(二)劳动报酬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得。
2.个人单独任职“董事、监事”所得计入劳动报酬。
3.“劳务报酬所得”VS“工资、薪金所得”
★教师通过对比工资薪金与劳动报酬进行分析讲解,举例相关特殊情况,举例案例要求学生进行判断。
(三)稿酬所得
1.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教师介绍认识稿酬所得的判断标准在于个人的作品是否出版或发表为限,将该部分进行通过相关的杂志、期刊进行带入讲解。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所得。
2.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3.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4.编剧从影视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无论剧本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的单位。
★教师通过PPT展示先让学生将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再将其内容进行案例讲解,举例生活中常见的热搜案例进行说明。
认识个人所得税,根据教师的个人工资案例学习个人所得税的原理。
学习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分类标准,根据教师案例举例,学会如何让判定是否为居民纳税人,并根据PPT展示的例题进行选择。
认识相关收入虽是境外支付,但其发生地在中国境内,需要在中国境内进行纳税。
学习工资薪金的征收范围,能够判断该内容是否属于工资薪金的标准,记忆其关键字眼。
根据教师讲解和对比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动报酬的内容,记录相关特殊情况,并根据教师的举例进行讨论回答。
学习稿酬所得的判断 标准,将稿酬所得的内容进行记录时,注意标注关键词。
学会对比区分稿酬所得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相关区别,记录教师补充内容。
利用教师个人案例,让学生明白个人所得税中关于征税的个人包含哪些,举例个人案例,让学生知晓。
教师在讲解此部分内容时,目的时要让学生能够准确判断纳税人的划分标准,通过画图和案例进行配合讲解,加深学生的学习兴趣。
补充该部分内容的学习,拓展学生的知识面,通过案例进行讲解,加深学生理解,并且知道该如何进行判断,将该部分内容让学生了解即可。
该内容比较简单,在学生现有的知识基础之上,重点强调部分判断的标准,学生也很容易进行判断。
在学生对工资薪金已经有学习基础之上,将两项所得进行对比,加深学生对此内容的学习,快速掌握其学习要点。
讲解稿酬所得时,注意要将其内容进行生活化通过学生已经对相关图书的作者有所了解的情况下,该如何进行分辨。
讲解此内容时,要根据生活中常见的案例给学生进行讲解,可以帮助学生快速掌握内容,学会判断其区别。
活动三:
巩固练习
素质提升
插入课中练习题目,要求学生回答,并及时作出评价。
根据所学内容选择合适的答案。
在学习一小段知识后及时进行新知巩固,便于学生加强理解。
活动四: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五)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教师结合学生所学的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的商业不进行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情况进行讲解,通过举例生活中学生可以接触到的个人商业获得,来进行判断是否应该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经营所得的标准。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投资企业、组织发行的债权、股票、基金等项目所得的盈利收入
(七)财产租赁所得
1.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自有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后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取得彩票、有奖发票等取得的所得
★教师讲解该四项单项所得时,将每一项内容的基础意思给学生进行说明讲解,再通过学生案例进行展开讲解。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综合所得项目预缴
1.工资薪金所得预缴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2.专项扣除
(1)企业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职业)年金。
(2)个人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职业)年金。
★教师讲解工资薪金所得预缴时,先将公式进行展示,再对第一项扣除进行讲解,从企业和个人两个角度去分析讲解,随机提问学生。
3.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3)住房贷款利息;(4)住房租金;(5)继续教育;(6)赡养老人;(7)大病医疗。
★教师讲解此内容每一项的细节处理,利用网络链接讲解:https://www.chinatax.gov.cn/n810341/n2340339/c3974962/content.html
3.其他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扣除。
4.案例题目展示
★教师给学生补充内容时,将该部分进行简单说明即可;并给出具体案例,要求学生小组练习并回答,教师及时给出反馈。
5.劳务报酬所得预缴适用20%~40%的3级超额累进预扣率。
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扣除方式:
①每次收入额≤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额>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教师先对劳动报酬所得项目的预缴税率表进行展示,然后对扣除内容进行讲解,并及时给出案例要求学生进行计算,教师给予反馈评价。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对扣除项目后所用税率为20%。
①收入额≤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收入额>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教师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讲解时,展示计算公式并举例案例进行讲解,让学生进行计算。
7.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在对扣除项目后,减按70%计算;再适用20%的比例税率。
①收入额≤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30%)*20%
②收入额>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30%)*20%
★教师将稿酬所得讲解时,对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的预缴的不同之处,再将此内容进行通过案例计算进行配合讲解。
认识经营所得的判断标准,根据教师的案例举例,快速熟记该知识。
认识各单项个人所得税内容,能够区分其不同。
记录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公式,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解,仔细辨别其企业与个人承担的专项扣除部分,根据教师的提问进行回答。
根据网络图片详细展示,学习7项专项附扣除并记录重点内容。
认真听取教师将讲解;根据PPT展示的案例题目进行小组配合练习,回答教师的问题。
学习劳动报酬的税率表及相关扣除事项,根据教师展示的案例进行练习。
学习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在根据教师展示的案例进行计算。
学会对比三项所得的不同之处,能够根据教师所举例的案例进行计算。
对比分析两项所得税的不同,将两项内容进行案例讲解区分,让学生能够轻松掌握,并且知道该如何判断。
将个人所得税中单次征收的项目,通过生活化案例进行说明,知道其该如何区分。
教师讲解此内容时,先将公式进行展示,学生可以快速记忆该内容,同时将企业与个人在社会保险部分的缴纳的区别进行案例讲解。
利用税务局的案例解析给学生进行讲解,可以形象展示学习内容,便于学生理解。
补充其他扣除内容,该部分让学生了解即可,并通过案例要求学生练习,让学生将课堂知识进行巩固并及时消化。
讲解的同时给出案例,帮助学生将知识结构化,快速掌握该内容。
教师讲解时配套相关案例计算,加强学生对公式的记忆及计算的练习度。
利用三项所得的对比进行讲解,可以提高和巩固学生的认识,并且对各项内容进行区分说明,通过案例配合学生的学习,快速掌握三项内容的学习。
活动五:
巩固练习
素质提升
插入课中练习题目,要求学生回答,并及时作出评价。
根据所学内容选择合适的答案。
在学习一小段知识后及时进行新知巩固,便于学生加强理解。
活动六: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二)经营所得
1.计税方法:按“年”计征
2.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教师讲解经营所得时,可以带入前期所学的企业所得税的直接法计算进行讲解,并对税率表进行说明,再通过小案例配合讲解,要求学生进行计算。
(三)财产租赁所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税率:20%(扣除税费和修缮费用)
【注意】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扣除方式
(1)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教师讲解该内容时,延用前述三项所得的方法进行讲解,并且把内容进行补充;举例小计算要求学生进行计算并回答问题。
(四)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税率:20%
2.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原值-合理费用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注意】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教师先让学生认识需要纳入财产转让所得的范围,再将计算公式进行展示,列举生活中出现的案例进行配合讲解。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2.税率:20%
3.应纳税所得额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减任何费用。
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教师对该两项内容进行讲解时,可以直接举例让学生计算。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
(一)免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非市县级)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4.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5.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6.拆迁补偿款
7.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10.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11.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教师对学生书本内容展示的减免进行单项讲解,并通过举例配合说明其原理。
认识经营所得项目的内容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对教师给出的案例进行计算。
学习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方法,并根据教师提出的案例进行计算。
学习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公式,并进行记录,根据教师举例的案例进行计算学习。
根据教师提示案例进行计算学习
学习并勾画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内容,根据教师举例进行记忆。
对于此内容结合企业所得税的算法进行讲解,可以快速让学生掌握其计算的原理,再配合案例,巩固学生的课堂学习。
讲解时,合并前三项所得的计算方法,再补充该部分内容的计算,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提高学习动力。
将财产转让所得进行讲解时。可以带入生活中常见的买卖房屋、车辆等情况进行讲解,加深学生的理解,并快速掌握。
此部分内容简单易学,直接给出计算让学生进行学习,巩固所学知道点。
该部分内容属于纯理论内容,进行讲解时多带入生活实例,要求学习记忆并学习。
活动七:
巩固练习
素质提升
插入课中练习题目,要求学生回答,并及时作出评价。
根据所学内容选择合适的答案。
在学习一小段知识后及时进行新知巩固,便于学生加强理解。
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
1.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2. 个人所得税税目;
3. 个人所得税计算;
4. 个人所得税减免。
作业:
1.课后检测习题
2.背诵本节内容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