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所得税法律制度(教案)《经济法基础》(江苏大学出版社)
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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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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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职教专业课 |
| 课程 | 经济法律法规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 |
| 章节 | -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税收法律制度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4-2025 |
| 地区(省份) | 江苏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86 KB |
| 发布时间 | 2024-03-24 |
| 更新时间 | 2024-03-24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4-03-2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44076478.html |
| 价格 | 0.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课题
所得税法律制度
课时
2课时(90 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掌握企业所得税相关内容
(2)熟悉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
(3)能够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要纳税、要纳哪些税
素质目标:
明确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教学难点:能够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要纳税、要纳哪些税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课堂实践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文旌课堂APP
教学设计
第1节课:考勤(2 min)→案例导入(8 min)→传授新知(35 min)
第2节课:问题导入(5 min)→传授新知(20 min)→课堂实训(15 min)→课堂小结(3 min)→作业布置(2 min)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
第一节课
考勤
(2 min)
【教师】使用文旌课堂APP进行签到
【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案例导入
(8 min)
【教师】讲解案例“杨某创业”(详见教材),并提出问题:
(1)杨某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2)杨某是否要缴纳所得税?如果缴纳所得税,杨某应按照所得多少缴纳?
【学生】思考、举手回答
通过案例导入,激发学生对企业所得税的思考,进而引出新知
传授新知
(35 min)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并引入新知,讲解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
✈【教师】提出问题
什么是所得税?
✈【学生】聆听、思考、主动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敲黑板】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例如在英国注册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北京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如在英国注册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也在英国,但在中国设立了办事处的企业),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如在英国注册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也在英国的企业,虽没有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但有向中国企业销售货物取得收入的行为)。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教师】利用多媒体扫码播放视频“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并讲解新知
居民企业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类型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
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实际征税时,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四)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其计算方法有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
1.直接计算法
采用直接计算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计算法
间接计算法是指在企业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调整,从而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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