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司股票与债券(同步课件)-《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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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中职
学科 职教专业课
课程 经济法律法规
教材版本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
年级 高一
章节 一、公司股票,二、公司债券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公司股票和债券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42.39 MB
发布时间 2024-03-07
更新时间 2024-03-07
作者 Lin_Dny
品牌系列 上好课·上好课
审核时间 2024-03-07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43735475.html
价格 5.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四节 公司股票与债券 同步精品课堂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 1 目录 1.公司股票 2.公司债券 3.股票与债券的区别 课程导入 公司在哪里发行股份? 课程导入 债与股的区别?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一)股份与股票 1.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形式,股票是股份的载体。 2.全部等额股份之和就是公司资本总额。 2.8 股票与债券 票是票!权是权!!!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一)股份与股票 3.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补充:股份的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二)股份的发行 1.股份发行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募集资本而出售或分配股份的行为,分为设立发行与新股发行。 2.8 股票与债券 1.设立发行是公司第一次发行股份。 2.新股发行是公司成立之后的每一次发行的股份。 股票发行类型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二)股份的发行 2.股份发行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同股同价、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 2.8 股票与债券 甲公司发行股份,发行期3个月,A、B先后购买该股份,每股价格均为15元/股,每一股份均有一份表决权。(同股同价、同股同权)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二)股份的发行 3.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 2.8 股票与债券 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面值1元,发行价15元。 溢价发行 股票面值1元,发行价0.5元。 折价发行 股票面值1元,发行价1元。 票面价格 02 03 01 2.8 股票与债券 按照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分类 1.记名股票是记载股东姓名的人才能享受股东权利。 2.必须发行记名股票: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记名股票 1.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2.无记名股票是持有人享受股东权利。 无记名股票 2.8 股票与债券 按照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分类 普 通 股 优 先 股 权利与义务 2.8 股票与债券 优先股内容 优先股的发行股数不得超过普通股的股数的50% 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额的50% 一般没有表决权 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一般股利为固定的 优先分配红利 2.8 股票与债券 优先股东 普通股东 2.8 股票与债券 (三)股份发行条件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资金流良好 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没有做假账、偷逃税款的行为等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四)股份转让 1.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公司不得以公章程或其他方式禁止或限制股份自由转让。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四)股份转让 2.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8 股票与债券 3.股份转让对发起人的限制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转让的除外。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8 股票与债券 4.股份转让对董监高的限制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转让,不受25%的限制。 2.8 股票与债券 4.股份转让对董监高的限制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8 股票与债券 董事、监事、高管: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主管、财务负责人等。 以下人员均限制 2.8 股票与债券 一、公司股票 (五)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情形 公司正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但下列情况除外: 2.8 股票与债券 (五)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情形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8 股票与债券 (五)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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